商标资讯丨鹰潭市贵溪市市场监管局查处贵溪市老董超市销售侵犯商标专用权的白酒案,罚款13.55万

商标资讯丨2022年7月,鹰潭市贵溪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贵溪市老董超市销售侵犯商标专用权白酒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五粮液”和“五粮液1618”72瓶、罚款13.55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5月27日,贵溪市市场监管局接到贵溪市老董超市仓库内存放大量侵权白酒举报后,立即联合该市公安局进行联合执法检查。

在当事人的仓库内发现“五粮液”66瓶,“五粮液1618”6瓶,经鉴定,上述白酒均为侵权产品,货值约45180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贵溪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商标侵权行为不仅严重侵犯了商标注册人的利益,而且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

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商标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维护商标信誉,全力保护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合法利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来源江西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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