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在官网上对20件真功夫系列商标作出无效宣告裁定公开,认为该系列争议商标与李小龙的肖像及经典动作几近相同,违反《商标法》条款,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孟博律师在接受新黄河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李小龙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为李小龙女儿李香凝,其要求真功夫停止使用李小龙形象作为商标,并索赔2.1亿元。孟博律师表示,《民法典》明确规定,肖像权属于人格权的一种,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死者的肖像权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认定行为人承担侵害除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外的人格权的民事责任,应当考虑行为人和受害人的职业、影响范围、过错程度,以及行为的目的、方式、后果等因素。孟博律师表示,在具体案件当中,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形,作出裁判。来源:新黄河、孟博律师给你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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